愛人與被愛,誰更幸福?
這個提問太尋常,經常有人問起,是不是也表示它讓許多人感到迷惑?
有人說,愛人的,是幸福的。
因為,愛人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熱情。有能力愛人,有熱情愛人,不也是值得驕傲的嗎?由於對方是自己一往情深的戀人,於是心甘情願、無所怨悔的付出,做任何事都能甘之如飴,從不以為苦,難道就不是幸福嗎?
有人認為,被愛才是幸福的。
因為受盡呵護,被寵愛,只要被動的接受愛,不必為了愛而追逐而受傷而流淚,這不是更簡單和幸運嗎?
愛人,有時候是令人疲累的,一顆心老是懸著,就怕對方不開懷,而自己卻被愛所苦苦牽絆著。
有一天,我讀到宋‧柳永的〈蝶戀花〉:
佇倚危樓風細細,望極春愁,黯黯生天際。草色煙光殘照裡,無言誰會憑欄意?
擬把疏狂圖一醉,對酒當歌,強樂還無味。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我久久倚著高樓,和風輕拂人衣,極目眺望,卻只覺傷春情愁,如同昏暗的暮色瀰漫了整個天際。草色依然青青,迷濛的煙光,伴隨著夕陽殘照,就在一片靜默無言裡,又有誰能領會我憑欄盼望的心意呢?
也想要清疏狂放以求得一時的沉醉,可是飲酒聽歌,勉強作樂,終究只覺沒有滋味。衣帶漸漸寬鬆了,但我始終不後悔,為了她,相思憔悴也是值得的。
這般的一往情深,多麼讓人感動,只是苦了自己!
其實,真正的圓滿,應該是愛也被愛同時兼具。我愛對方,對方也愛我。然而,弔詭的是,在愛的天平上無法公平,總有一方付出的較多,也總有一方接受的較多。無法仔細秤出重量,其實也不須這麼做,因為在愛情或婚姻的關係裡,能彼此互信互愛,已經是蒙受上天最大的恩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