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九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國家安全局部分預算以寄列方列編列在國防部等單位中,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評估報告,直指國安局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國家安全會議編列祕書長汰換座車預算高達「超院長級」的三百五十萬元,預算中心也建議大砍。
國安局在九十六年度編列四十七億五千三百餘萬預元預算,其中機密預算四十億五千多萬元,公開預算近七億元。國安局將機密預算以「定遠專案」代號,寄列於國防部機密預算內;公開預算則以「情報行政」業務計畫科目,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內。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二十條規定經九十一年修訂,已刪除「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字句,國安局寄列預算並不合法。
另外,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今天將審查總統府及所屬機關預算,其中,國安會以「其他特殊用途車輛」為名,編列祕書長汰換座車預算,高達三百五十萬元。預算中心表示,立法院審查九十四年度預算時曾通過決議,祕書長比照部長,依購車預算標準,部長級為一百二十萬元,國安會編列的預算竟高過立法院長的三百萬元,及監察院九十六年度編列二百六十二萬元汰換院長座車。預算中心建議,將國安會祕書長換車預算刪減二百三十萬元,油料費預算也一併大幅刪減。
除了車子,國安會相中前台灣省政府主席宿舍作為祕書長宿舍,因為面積多達一百三十坪,也引發「官舍太大」的爭議,預算中心認為有商榷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