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國務院及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挨告,遭指控讓美國要援助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經費,反被哈瑪斯集團這類恐怖組織利用。
「以色列法律中心」(Israel Law Center)在網站上表示,二十六日代表住在以色列的二十四名美國人,在華盛頓提出告訴。總部位於特拉維夫的以色列法律中心專門對抗「恐怖組織及支持恐怖組織的政權」。
這起訴訟指控被告「授權、認可、鼓勵和/或協助提供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資金」,卻未依聯邦法規規定,特別是二○○六年的「巴勒斯坦反恐怖法」(Palestinian Anti-Terrorism Act),進行管制及監督。
訴狀並指出,這導致美國納稅人的錢最後落到如哈瑪斯、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陣線這類恐怖組織的手中,也流向聯邦資金禁止的個人和團體。
這起告訴要求裁定包括希拉蕊、美國國際開發總署(USAID)及國務院等被告「違反聯邦法規」。它並要求停止給予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及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工作署(UNRWA)等組織資金,直到被告「準備就緒,能充分遵守聯邦禁止支持恐怖主義的規定」。
另外,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曼蘇爾二十七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說,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今日將向聯合國大會遞交申請,尋求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國。去年九月,巴勒斯坦曾申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因美國和以色列反對而未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