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職訓局就業服務組組長黃孟儒表示,勞委會針對壽險業限制的是「外勤」人員,也就是俗稱「拉保險」的業務,主因為外勤底薪過低、薪資條件沒保障,各家壽險公司也說不清保障的基本底薪,勞委會才會拒絕。
黃孟儒指出,壽險業的內勤,舉凡行政、人事、祕書等,職訓局就業輔導站都仍接受徵才服務;但壽險業外勤因薪資條件過低,有的底薪連基本工資都不到,只有幾千元,月薪主要靠業績獎金,就服站為確保求職人權益,所以不接受壽險業的外勤職缺。
黃孟儒說,為保障求職者的基本薪資待遇,勞委會能盡到的責任就是替勞工「把關」,只要壽險業能說清楚,每家不同壽險公司、不同制度的外勤薪資有多少,提出具體說明,職訓局會考慮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