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長李逸洋昨天批評台北市長馬英九放任、縱容倒扁活動,導致國慶日「天下圍攻」違法集會遊行發生暴力事件。他並指示警政署,要求台北市中正警一分局不得再核准倒扁活動的申請,先前已核准尚未舉辦的活動申請,也應依法廢止或撤銷。台北市長馬英九則說,台北市自己會考慮,不需要內政部的指揮。
李逸洋昨天在內政部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照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的核准與否是地方警察分局權責,馬英九以地方自治原則指揮警察分局核准倒扁活動,但倒扁活動盤據凱道和台北車站已經長達一個多月,經常辱罵甚至以暴力對待立場不同的民眾,令民眾生活在紅色恐怖中。
因此,李逸洋指示警政署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警察一條鞭的精神,及「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二條賦予「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的權限,要求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不得再核准倒扁總部新的集會遊行申請,對於後天起至二十七日已核准的活動申請,也應依法予以廢止或撤銷,以保障絕大多數民眾的權益。
對於內政部要求不能核准凱道集會遊行,台北市長馬英九回應表示,台北市自己會考慮,不需要內政部的指揮。不過,馬英九也指出,會將過去的紀錄納入評估,適時做必要調整。
王卓鈞則表示,凱道的集會遊行權,是由中正警一分局評估,再向市警局報告做最後核准。中正一分局表示,會儘快彙整各分局意見,依照比例原則,決定要不要撤銷。
研究集遊法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認為,集會遊行的核准與否,應該由當地的警察主管機關決定,內政部除非以地方制度法中的撤銷權或代行處理權直接下令接管,否則沒有直接指揮中正一分局的權限,即使警察機關要接受上級的指揮,在集會遊行法裡頭,上級指的也應該是台北市政府。不過,廖元豪也表示,內政部要下令接管也有一定的程序、要件,必須依照地方制度法進行,否則將會引來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