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臺北雖已十幾年,依然沒有失去鄉下人的本性。
臺北大都會的魅力令人著迷,可是也會陷入迷思。我當時師專一畢業就入職場,自認是個游刃有餘的上班族;但,每到星期假日,跟一般人無異,想脫離工作環境,鬆弛一下身心,假日,應該沉醉在文化的滋潤中才是;可是,卻往往獨自一人、發呆,不知如何才能超塵脫俗?
平日就厭煩臺北交通品質的惡化,假日裡更是到處人擠人、人看人,實在一點趣味也沒有;我選擇了逃避,獨處。偶而,找幾位知心好友暢談一番,其餘便是啃閒書,看些邊看邊罵的電視節目或錄影帶。不知不覺的,早已遺忘當初來臺北求學、生活的目的,想吸收大都會的文化滋養心靈,好好學一些本事,以便將來返鄉貢獻所學。每次,孤獨的漫步在臺北的紅磚道上,便不自覺想起歌手羅大佑的〈鹿港小鎮〉──臺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每每一陣愴然不自主的浮上心頭。
已記不起多少個年節,我在異鄉過,沒有過節的感受,卻特別思念《黃昏的故鄉》,彷彿自己是《舊皮箱的流浪兒》,《流浪到淡水》。又因為租屋對面的飲食店歇業,不得不以速食麵、麵包裹腹,那是一種飄泊的無奈、滄桑。尤其大都會的高消費,令人氣短,我吃不起大餐、穿不起華服、開不起轎車;我氣自己缺乏獨「闖」的勇氣,和努力「嘗試」的經驗,一事無成,只做個高不成低不就的上班族。午夜夢迴,備感心靈蒼白,一點氣質也沒有,心中十分不踏實。
在忙碌而單調的歲月中,還禍不單行:胃不適、肉身疲憊、精神空虛,好像是浮萍。這樣的日子,這樣的生涯,叫人能不悔恨?
勞碌、庸俗、貧乏的在異鄉度過了十多年,我毅然決然的返回故鄉雲林,無怨無悔,回到出生的母地。未老還鄉,此生還可以回饋故里,用耕讀來鞭策自己;這樣,應該是比較接近生命的本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