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召開委員會確認旺中案會議記錄,並做成行政處分書,將盡快送達旺中寬頻;NCC說,沒有續審可能;此外,NCC昨天也通過聯合報系申設「UDN新聞台」,發給執照,並附帶三項未來換照的審查項目,包括人事分離、對涉己事務的報導原則等等。
NCC昨天審查十個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申請頻道案,包括越南多媒體綜合頻道、UDN新聞台和Li時尚生活NCC頻道三個頻道過關。未來UDN新聞台計畫在中華電信多媒體隨選平台(MOD)上架,NCC代理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上架是業者間商業行為,NCC僅就頻道通過與否進行審核。
NCC同時公布幾項未來換照的重大原則,包括UDN新聞台的組織人力應該與平面媒體聯合報做適當區隔;引用網路內容、網路影片、監視器、行車監視器等影片,應該只做報導輔助資料,不可做為報導主題。此外,應遵守報導涉己事務製播原則,包括應符合編輯室自主精神及比例原則,以觀眾權益為優先考量;;對於報系集團之相關報導,應在合理範圍內進行等。
至於眾所矚目的NCC日前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並做出三項附停止條件及二十五項附負擔要求。NCC主任委員蘇蘅表示,將盡快把處分書送達旺中寬頻,等旺中寬頻收到後,併購案決議就開始生效。她說,旺中寬頻已將二十五項承諾送到NCC,包括二年內完成全面數位化,到民國一○三年將投資八十三億元,一○六年累計達到一百零二億元等承諾。
另外,NCC在三項附停止條件中,要求旺中寬頻與中天新聞台切割。NCC參事黃金益說,中嘉網路擁有相當數量的訂戶,足以產生極大影響力,NCC才會做出這樣的附停止條件,限制不能操控新聞頻道。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說,NCC對旺中案已做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沒有續審的可能,假如旺中不履行三項附停止條件,併購許可就不會生效;NCC沒有訂出附停止條件履行期限。
若旺中寬頻不願意履行附停止條件,謝煥乾表示,旺中寬頻可提出行政訴訟,如果勝訴,NCC就必須重新審議,但NCC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另外,旺中寬頻也可調整股東結構後重新送件,但要看NCC如何認定,如果認為屬相同案件,則可維持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