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等十種常用中藥,自八月一日起必須檢附農藥、重金屬及黃麴毒素的檢驗合格證明才能輸入台灣。圖/中央社非報系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昨天宣布,八月一日起,增加來自中國大陸十種常用中藥材,業者應檢附檢驗合格證明文件才能進口,希望透過「源頭管理」保障國人健康。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強調,需源頭管理的中藥材,是依進口量多寡排名,先選定進口量較大的前十種,包括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
業者進口時,應附檢驗文件,證明這些中藥符合國內的衛生安全標準。其中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等,歷年在市面抽驗這四種中藥材,較常出現不合格情形,除應檢附檢驗證明文件外,入關後還將執行百分之五抽驗,如果不合格,就需逐批查驗。
黃林煌表示,新制上路三個月後,將發給業者合格標裝貼在外包裝,供消費者參考,衛生署也會召開專家委員會檢討擴大範圍,至少再增四、五十項中藥材。
黃林煌說,中藥材免驗免審即可通關的陳年規定,已有改變,現有枸杞、菊花等十八項中藥材列管,進口時應符合重金屬、農藥、黃麴毒素的限量規定,實際執行十項,待八月增列十項後,共有二十項中藥材進口要檢驗。
他表示,第二階段源頭管理的中藥材,評估重點除了國人使用頻率,還包括單價昂貴者,例如人參、冬蟲夏草等,預計明年也將列入進口檢驗管理。
十種被列入邊境管理的中藥材,統計民國九十八年進口重量,約為中藥材總進口量的三成二,最多的是紅棗,全年進口三千零八十六公噸,其他進口量超過一千公噸的中藥材,依序為:黃耆、當歸、甘草、地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