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健全小組昨天二度召開「有價證券小組」座談會,達成決議,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讓投資人及早準備,與會委員對於「於民國一○三年五月申報一○二年度證券交易所得」達成高度共識。財政部長劉憶如說,本周四將提出財政部版本,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國內外各項利空衝擊下,台股昨天開盤跳空大跌,終場下跌一百零五點,收在七千六百點八七點,勉強守住七千六百點關卡,成交量僅五百九十八億元。
劉憶如在「有價證券小組」座談會中說:「今天量很低,我們也有看到」,她保證證所稅不可能課到百分之二十或三十。
本次會議邀請資深分析師賴憲政,及散戶代表李金土(阿土伯)等人參加,阿土伯認為,證所稅漏洞多,最好維持現狀,否則等於對散戶剝兩層皮。賴憲政指出,應從三個面向來規畫,首先是維持現狀,課徵千分之三證交稅,對市場衝擊最低;第二,一定要有配套措施,應取消或降低證交稅;第三,課與不課都應盡速決定。
財政健全小組召集人陳聽安表示,證所稅課徵與否分為三個面向,最上策是把證所稅納入綜所稅,才能真正降低財政收支惡化;中策採取分離課稅;最下策是將個人最低稅負制納入證所稅。
曾經參與賦稅改革委員會的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耀輝則認為,復徵證所稅最難的就是技術問題,若將證所稅納入最低稅負,扣除六百萬元免稅額後的部分才課徵,如此影響面將「緩和非常多」。
至於證所稅究竟是「走小路」列在「最低稅負制」之下?還是「開大路」在「所得稅法」中處理?財政小組成員意見並不一致,劉憶如說,在綜合評估、明列利弊得失後,本周四將提出財政部版本,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關於成本認定問題,與會成員大多同意,不論改革方案為何,屆時投資人可自下列兩種方式中,自由選擇一種比較有利的成本認定,一是自行舉證實際買價成本,二是以制度實施前某一時點的收盤價作為買價,從而認定未來賣出後的所得金額。
劉憶如表示,不論採用何種改革方案,都確定會在後年五月實施申報明年度證券交易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