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開車、騎車遇到塞車或停等紅燈時,玩手機或電腦的「低頭族」愈來愈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似功能裝置,以至有礙安全駕駛安全,機車駕駛罰一千元、汽車罰三千元。此外,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款,立委提案由現在的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規定駕駛人行駛道路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汽車駕駛人罰三千元,機車駕駛人罰一千元。據新修訂的道安處罰條例,未來汽機車駕駛人只要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不只講電話會被罰,包括上網、傳簡訊、玩App等都要罰。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對此表示尊重和支持。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國民黨立委李鴻鈞雙雙提案,認為現在手機功能早已不只撥接和通話,愈來愈普遍的平板電腦也有通話、上網和其他智慧功能,因此主張修改現行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腦等,進行撥接或使用應用程式(如App)等,都要開罰。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現行法規對危險駕駛已經明文規範,駕駛人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只要構成「危險駕駛」,就可以罰六千元至二萬四千元。據警政署統計,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被開罰,民國九十八年有二點七八萬件、九十九年一點八萬件、去年一點一萬件。
提案立委李鴻鈞說,現行的法規雖然已經有罰則,但警察開罰時,很多駕駛人會認為「我又沒有講手機」產生爭議,造成警察執法窒礙難行,也可能會有很多訴訟,因此有必要明訂清楚。立委黃偉哲也引用國外違規肇事數據,強調開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肇事率明顯提高。
此外,針對今年初一輛砂石車闖越平交道撞上太魯閣號,造成太魯閣號駕駛死亡,二十多名乘客輕重傷,立委主張大幅提高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款。
提案立委李昆澤說,現行條文對汽車闖越平交道只罰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比酒駕還輕。但鐵路的乘客眾多、車速也快,有必要比照酒駕提高罰款。交委會昨天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條文,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款,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
台鐵已在四百二十一處平交道加裝遠端監視器,七十七處平交道加裝紅外線偵測器,後者只要平交道上出現物體超過三秒鍾沒有移動,就會自動對火車駕駛發出警報。加裝監視錄影器後,民眾違規闖越平交道,鐵路警察可以根據錄影直接舉發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