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複數大選區選制,若有民代病故或換跑道致席位出缺,因難以遞補、重選,使該區少了個發聲者,對選民不公平。為解決此問題,立委呂學樟提案修改《選罷法》,盼改為由落選者依序遞補。
依現行法,只有屬單一選區的立委、地方首長等,若於就職後死亡、辭職或經判決當選無效等事由出缺,可辦理補選;至於原住民立委、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只有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才能遞補,或出缺逾半數才能辦補選。
呂學樟舉例,一年多前新竹市議員駱克銘因病過世,本屆立委選舉也有林國正、徐欣瑩、何欣純等直轄市議員改選立委成功,其空缺都無法補足,對當地選民並不公平;原住民立委平地、山地各選三席,服務選區廣大,有其特殊性,若因故出缺,也可能損及原住民權益。
呂學樟指出,當初《選罷法》主要是考量有人以暴力、暗殺等手段,導致「惡意遞補」情況,才對地方民代訂定較嚴格的防堵規範,卻未慮及病故情況;因此,他的提案仍保留「防暗殺」精神,只有病故及離職等情況才能遞補。
另外,為避免得少數幾票就能遞補的情形,提案也規定,得票數逾最低當選者二分之一的落選者才能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