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民政部表揚慈善的「中華慈善獎」公開徵選,但規定「最具愛心捐贈個人及企業,年度捐贈資金均需要達到(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引來愛心貨幣化的批評。
據大陸媒體報導,民政部日前開始第七屆「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共有「最具愛心捐贈個人」、「最具愛心捐贈企業」、「最具愛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四類獎項,共一百個名額,針對二○一一年度慈善領域的人和事進行評選。
但「中華慈善獎」設立的提名標準卻引來批評。「中華慈善獎」規定,最具愛心捐贈的個人及企業,年度捐贈金額均需達到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新京報》社論表示,捐款多少只能是一項重要參考指標,而不能成為絕對標準,慈善不該「貨幣化」。
報導表示,慈善本來就是為了減少社會的種種不公平,慈善獎的評選可以設置一定的條件,但條件本身不應帶有不公平的價值取向。
社論說,有的老百姓幾乎把所有積蓄都用於捐資助學,儘管他的捐款可能只是很多明星、富豪捐款的零頭,可是大家又如何說,他的愛心比他們少?很多民營中小企業每年捐款雖不及百萬,但和一些資產規模幾千億而每年捐贈才千萬的國企相比,哪個企業更有愛心?
這項一百萬元的門檻也引起許多民眾不滿,有網友說,「設置百萬捐款門檻評獎,是對獻愛心捐款人的最大侮辱,結果只會使民眾對慈善事業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