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告不准吵 美法規一年後上路 |2011.12.15 語音朗讀 66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去年通過「降低商業廣告音量法」(CALM Act),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十三日通過執法規範,對音量太吵的電視廣告採嚴厲措施。 FCC投票一致通過,要求電視台、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業者,確保廣告平均音量不超過所播放節目的平均音量。 FCC委員柯里本表示,新法規將使「造成高度不安、憤怒,甚至讓爆米花爆開的嚇人高分貝音量」,從此銷聲匿跡。新規將於明年十二月十三日生效。 前一篇文章 美指控:大陸駭客 無所不偷 下一篇文章 紀念遠征百年 南極鬧哄哄 熱門新聞 01南華大學茶禪雅集 靜坐書寫時光膠囊2026.03.2602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歐洲 傳燈萬方2026.03.2603佛光山365日越文版 贈西貢日航大酒店2026.03.2704紅綠葡萄抗氧化抗發炎 連皮吃獲取健康全效益2026.03.2705台灣工藝3專書 呈現文化獨特樣貌2026.03.2706中職37年 明大巨蛋開幕戰2026.03.2707兒童節禮物 新北學生自己票選2026.03.2608北京中學老師 精準預言美伊開戰2026.03.2609滑雪勝地轉型 數位遊牧族進駐2026.03.2610全球首例 菲國進入能源緊急狀態2026.03.2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伊朗斷網30天 數百萬人與世隔絕追風衝浪北韓強化戰略武器陸首都維安 北京全面管制無人機最大規模無王日 逾3200場反川示威推動科學辦案 鑑識權威李昌鈺87歲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