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日前對私立學校招生不足的危機,認為「不要輕言退場」,並且提出私人興學是中國傳統為佐證;教育部則表示有退場「口袋名單」,並且已制定退場機制的相關辦法,但「備而不用」。
筆者認為,既然制定了退場相關辦法就應該實施,不能鄉愿的「備而不用」。
建議面臨退場危機的大學可分成兩類處理,第一類是,學校的教研成果豐碩,但受到少子化衝擊而招生不足,可減少班級和學生數,並由教育部提高外籍生和大陸港澳生的招生數,使學校運作。
第二類是,學校的教研成果不佳,招生不足是因學生入學意願低,應該強制啟動退場機制,即使私校的退場與否由董事會決定,但當符合退場條件時,教育部仍須主動介入。不過,教育部應盡速修正私立學校法,使私校退場後可轉型為公益法人。
此外,「校園國際化」和提高大陸港澳生招生人數,應該著重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台灣的大學就讀,而非當成私校退場危機的救急方法。教育部和部分招生不足的學校,將招收陸生視為起死回生之法,但據開放陸生來台第一年的錄取和報到情況,只有少數學校較佳,證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台灣各級學校都受到少子化衝擊,大學應該致力提升教學品質,和創造特色、價值以為因應,部分大學招生狀況不佳,也該視為一種市場機制,教育部實應主動輔導教學品質低落、招生不足學校轉型,並且適度運作退場機制,才能維持教學品質及保障學生受教權,大學退場機制不該「備而不用」。
吳心怡(新北市/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