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的農舍到底合不合法?蘇嘉全希望農委會會勘,以便有所依循,但農委會認為是地方政府權限,要求屏東縣府會勘認定。屏東縣政府昨天函覆農委會,除了重述上月三十日的勘查結果,認為農舍未超過法定面積外,也在文中列出包括「農民」審定標準及「農業使用」比例等一連串問題,逐一請示農委會,農舍問題已衍生成中央與地方的「鬥法」。
農舍問題延燒,中央、地方互踢皮球,各縣市最近清查農舍,也各有認定標準,有的要存放農具才算農舍,有的縣市看土地是否農地農用?如建在農村中、農地上,通常就認定為農舍,並不一定要放置農具,或鐵牛車等農業機具。
屏東縣稅務局表示,屏東縣合法申請的農舍一千五百零五件,稅務局針對大於一百五十平方公尺的農舍清查,六百八十九筆中,已有一百二十二筆加徵地價稅。
屏東縣府指出,蘇嘉全之妻洪恆珠是九十三年十一月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三款定義「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並未列入審查項目。
另外包括農舍及周邊農業設施的面積,經會勘均與申請相符。至於蘇嘉全的農舍合不合法,縣府沒說。
但縣府針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執行及農委會針對蘇案農舍的多次發言提出疑問。
縣府指出,農業發展條例中定義之「農民」是否應列入審核項目?審認標準為何?還有從事農業生產的頻率(每年工作日數及時數)都未明,請農委會「釋疑」。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天在立法院重申,蘇嘉全的農舍要不要拆不是農委會決定,屬屏東縣政府的縣政權責,對立委追問能否捐作公益?陳武雄強調,農地農用為最高原則。
針對蘇嘉全的農舍風波,有人呼籲蘇嘉全應該捐出或拆除,或是與太太暫時離婚,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這件事要依照法令來處理,蘇嘉全曾說,一定會配合主管機關來認定,如果有要改正的地方就改正,如果真的要拆除,也不會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