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各百貨公司周年慶分別起跑,銀行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減輕持卡人每個月的繳款壓力,但金管會新規定,從明年二月開始,信用卡分期付款必須全數改列為下期帳單的最低應繳金額,繳款負擔可能加重,民眾在刷卡以前要先想清楚,做好資金規畫。
舉例來說,若小美兩個月前使用信用卡刷卡,刷卡六萬元,她分六期繳款,每期一萬元,最近又新增消費兩萬元;等於這期的信用卡帳單,應繳卡費總金額是三萬元。
依現行作法,本期最低應繳金額為三萬元的一成三千元,但明年新制後,最低應繳金額為新增二萬元的一成,加原本分期的一萬元全部,共一萬二千元。
金管會官員指出,信用卡是支付工具的一種,不應成為擴張信用的管道,因此,才將刷卡分期納入最低應繳金額,但新制不溯及既往,明年二月新增的信用卡分期款項才會適用,今年百貨公司周年慶採刷卡分期的民眾,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