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爾夫球車近來被當成發展低碳樂活觀光的利器,但遊客駕駛高爾夫球車在離島悠遊時,往往遭警察開單取締。由於類似申訴案過多,環保署擬將高爾夫球車歸類為「慢速汽車」,建請交通部核發特別牌照,限制在部分特殊區域行駛合法上路。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他贊同推動高爾夫球車在特定道路、特定區域合法上路。環保署將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訂定檢測規定,並由公路總局訂定規章法條制訂專用牌照,再由地方政府訂定管理機制、監理機關辦理核發牌照等,預估至少一年後能讓高爾夫球車合法上路。
為方便推動高爾夫球車合法上路,沈世宏表示,正研究將高爾夫球車與電動車電池交換站整合,讓駕駛人可以省去充電時間,有助於推動電動車發展。
綠島、小琉球、澎湖、金門是環保署核定的節能減碳示範區,且極力發展觀光,除太陽能、綠建築外,高爾夫球車也被視為低碳樂活旅遊的一部分。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表示,把高爾夫球車作為觀光交通工具的景點中,花蓮兆豐農場限在農場內行駛,而且租給遊客前會先查驗駕駛是否有自小客駕照,所以沒有問題。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高爾夫球車在離島會被警察開單,主要是因為沒有牌照就開上一般道路,只要高爾夫球車能通過安全檢測、審驗,而且地方訂定自治法規納入管理,交通部會仿照「鴨子船」在高雄市合法上路的作法,配合修訂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