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永續會昨天做成重大決議,要求未來國家重大經建案,都必須先送國家永續會進行評估,由永續會提「諮詢意見」供行政院參考,如認為可行,才須送環保署進行環評相關程序。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昨天召開委員會,這項環保署提出的建議獲得經建會主委、永續會執行長劉憶如同意,行政院長吳敦義當場裁示採行。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表示,永續發展涵括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正義三大層面,為落實國家永續發展,建議未來國家重大經建計畫,可視需要提國家永續會的相關會議,經討論後,永續會提「諮詢意見」供行政院參考;認為可行,再送環保署進行環評及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
邱文彥強調,重大經建案先送永續會審議,性質如同先做政策環評,先經永續委員審查認為對環境衝擊是否太大?是否可永續發展?重大經建案經審議後,可不可行?可先讓開發單位知道,以免像國光石化開發單位一樣,花了一大筆錢,到頭來開發案停擺,環保署也飽受指責,都是不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