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團隊充分地討論張爺爺的情況後,主治醫師在某日午後時分到病床旁坐下來與病人閒話家常,先是肯定其當鐵工辛苦地撫養十個小孩長大,誇讚其教養每位兒女皆有成就,此時張爺爺的眼神中閃爍著自信驕傲的光芒,良好的醫病關係於焉建立;再提到治療過程當中身體逐漸失能,也是身體衰老所無法避免的現實,張爺爺點頭認同,並說出這輩子責任已了,沒有遺憾,這些「小」病痛算不了甚麼大問題,於是醫師順勢告知病人有肝臟的「痼疾」,只見爺爺瀟灑地揮揮手表達接受之意。
當日晚餐時醫師訪視時,竟然看見張爺爺坐著吃飯,並神奇地可以下床走路,令醫師驚訝不已,接著不但在往後住院中沒有發生令人擔心的自戕事件,並且身體症狀很快地得到緩解而出院。可見適當地告知病情所發揮的正面效果!
台灣已於二○○○年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率先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施行自然死法案的國家,也是台灣推展生命末期照護及尊重個人「生命自主權」的重要法案。其立法精神乃是「期使醫護人員能協助末期病人,有機會自主性地選擇符合自己想法與意願的末期醫療照顧」。
醫療人員應盡量尊重病人對生活品質與生命期希望的價值觀、喜好與期望,讓病人有機會在有行為決定能力的情況下,及早思考或決定其醫療方式,並讓醫療代理人能了解其意願。告知病人病情後,醫護團隊仍要持續追蹤病人的反應,排定後續的會談,適時提供心理、社會及靈性方面的照顧,必要時可轉介給其他專業人員尋求共同協助。
病情告知乃是一門值得學習的溝通藝術,著重與病人互動過程中的用心傾聽與同理,也是討論醫療照護計畫成功的關鍵;但有時醫護人員進行不當地病情告知,反而會造成末期病人、家屬或醫護人員的傷害。
所以醫護人員需要培養察覺病人特質、情緒反應的敏感度,善用病人可以理解的話語,肯定其這輩子的努力,先建立好關係是病情告知的第一要件。(下)
(作者為台大醫院緩和醫療病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