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節能減碳,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將於明年起開罰。但環保署昨天表示,近期已完成「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明訂特殊需求車種排除條款;並研擬氣溫超過三十度可免罰,外界對此仍有疑慮,環署月內將開公聽會研商。
立法院於今年四月通過修正《空氣汙染防制法》,明訂全國機動車輛如汽、機車怠速時間超過環保署規定,將處一千五百元到六萬元罰鍰。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昨天表示,參考有執行經驗的地方,近期已完成草案,未來汽機車怠速時間不能超過三分鐘。草案中也擬定氣溫攝氏三十度以上怠速免罰,但外界質疑夏天容易超過此溫度,此法不如免訂,謝燕儒說明是參照香港和加拿大的法規條文,但尚未定案,仍待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後研商決定。
謝燕儒說,公聽會預計在一個月內召開,十月定案,宣導三個月至半年,宣導期不會立即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