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明年度重大公共建設需二千六百億元資金,目前經建會只取得一千二百億元預算額度,為弭平資金缺口,經建會提議推出「容積銀行」,未來在重要公共建設沿線周圍,提高容積再賣給建商,所得經費專款專用於公共建設,不但可解決公共建設資金缺口,也能促進地方發展。
依經建會構想,公共建設先把需要增加的容積算出來,多出來的部分由政府出售給想在這些公共建設附近蓋房子的建商,所得經費則可挹注公共建設。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認為,「容積銀行」屬於都市計畫內容變更,是一個合理公平的財務觀念,也是都市政策的手段和工具,對於政府財務調度和財務擴大都會有幫助,不論重大公共建設資金是否短缺,容積銀行的概念都應該要做,以前沒有做是怕麻煩,現在認為是該做的就應該要做。
黃萬翔表示,目前正由內政部制定「增額容積出售辦法」,預計年底出爐後再報院核准,不必修法,只要改變作業觀念,讓作業程序統一,讓要做的單位或地方政府可以遵行。
以捷運建設來說,黃萬翔表示,蓋捷運的錢是全民出的,如果收益只是少數幾個人,公平性有問題,容積銀行實施後,捷運建設以前的容積是地主的,建設以後容積是全民的。
至於出售容積的所得,黃萬翔表示,可成立一個基金,未來專款專用,用在捷運或其他交通建設經費,全台都適用,不一定只能用在台北市或新北市。外界質疑中南部容積過剩,黃萬翔表示,成功的交通建設就會吸引人想住在附近,自然就會有容積的需求,如果無法吸引人想住在附近,則表示該建設可能需要改變。
黃萬翔表示,不只是捷運和高鐵等交通建設,博物館、音樂廳等公共建設附近也是大家喜歡的住家環境,會吸引建商在附近蓋房子,都可以適用這套容積銀行的辦法。
對於容積銀行概念,建商和學者多表贊同,但對基金用途則有不同見解。淡大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最好全部用來蓋社會住宅,如此就更無爭議。他並表示,不只在交通建設沿線,包括工業區土地變更商業區也可提高容積率,甚至提高目前的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但提高的部份,全部要「使用者付費」,這樣政府就能籌措更多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