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在世衛組織名稱矮化我為「中國台灣省」,影響大環境氛圍。國立台灣博物館原擬月底將國寶「鄭成功畫像」借展給湖北省博物館,卻因行政院堅持須全名載示,亦即要使用「國立」之名,而大陸不接受,此案行將推遲。
兩岸公立博物館交流十年,過去政府向未要求「國立」全名載示。如國立歷史博物館以「台北歷史博物館」名義,國立台灣美術館以「台灣美術館」交流。未來若須全名載示,將使兩岸交流就此斷絕。
本月中旬,針對馬總統大動作抗議中共在世衛組織矮化台灣,中共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近年隨著兩岸關係改善,世衛組織邀請中華台北衛生署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得到台灣同胞歡迎,也是大陸方面釋放的善意。」
范麗青的發言,是中共官方首次在公開場合,直接稱我官方機構衛生署,沒有迴避用「衛生相關單位」,或把衛生署加引號。而今,台博館事件,顯示兩岸交流在曙光乍現的剎那後,又各自縮回一步。
美國媒體日前刊登新聞局長楊永明的專文,強調馬總統揚棄過時的冷戰對抗思維,積極推動兩岸和解,為兩岸合作開啟新頁。外交部次長沈呂巡在英國表示,台灣要成功有三個要求,一是本身實力,二是國際支持,三是大陸的善意。
在經濟上,台灣是全球第十八大貿易國,在文化和歷史承傳上也有紮實的基礎,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和近代中國的外交史料也都留存在台灣。
在外交上,兩岸已有不再互挖牆腳、玩邦交國數字遊戲的默契和共識。兩岸民間和社會交流,已是無法阻擋的趨勢。這時若在名稱上大做文章,無疑重掀冷戰對抗,對兩岸都不利。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二○○八年六月二十日經大法官釋字第六四四號解釋宣告違憲,並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立委高志鵬因而提案修法,表示人民團體法的規定,限制人民言論及集會結社的基本權利,與憲法明顯不符。因此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民團體法修正案,刪除人民團體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規定,以確保言論自由。
這項修法只是依據大法官解釋落實保障言論自由,並非保障人民有分裂國土、革命暴動的「自由」;揆諸世界各國,沒有哪個國家的言論自由容許主張分裂國土。台灣近年高倡言論自由,無限上綱,致有「言論自由不受任何拘束」的主張出現。
自由應以不妨害他人的自由為限;自由,也不能破壞國土主權完整。即使民主如美國,若主張分裂國土,也不視為言論自由的一部份;若有分裂國土的具體行動,則以刑法規範。
相對於「大陸的善意」,我們也應有「台灣的善意」。若可恣意主張分裂國土,則不但造成台灣內部紛擾,也將引起大陸疑慮,則類似「世衛名稱的矮化」、「台博館不得登陸辦展」的事必會不斷發生,欲求「兩岸和解,互利雙贏」將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