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若覺得名字不雅,每人一生中有兩次改名的機會,但同縣市內有同名同姓者則不在此限。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已改名十次,連妻子、三名子女都被他要求改名,他改名成癮,且每次都能找出同縣市內有人同名同姓,戶政人員覺得不可思議。
四十八歲的林姓男子是潭子區戶政所的改名大戶,他從一九七六年開始改名,當時他十三歲,此後他每隔幾年就到戶政所改名一次。戶政人員說,他很了解改名條件,會主動提出同縣市內和他同名同姓者的資料,戶政人員只好依規定讓他改名。
戶政人員說,二○○六年,林姓男子在當時的台中縣內找不到同名同姓者,為了改名還與一名彰化的親戚商量,請親戚先改成他想要的名字,他再將戶籍遷至彰化,以同縣市內有同名同姓者為由,順利改名。
林姓男子也要求妻子、三名子女改名,四名家人皆已改過二次。林姓男子上個月改第十次名字,戶政人員堅信,「他一定會再來改名」。
林姓男子未說明為何每次都能找到相同名字,戶政人員研判,他應是改名前先查閱電話簿,找到中意的名字後改為此名,如此下次想改名,就能馬上找到同名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