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公布「近十年家庭所得與消費概況」的調查,根據最新統計,民國九十三年平均每戶年儲蓄金額約十九萬八千六元,而用於家庭支出部分,以行及育樂醫療成長率較高。
主計處公布的調查指出,九十三年台灣地區家庭平均所得為一百一十二點三萬元,較九十二年增加百分之一,近十年平均年增加百分之一點七。年所得中,以薪資所得六十二點一萬元為主,占家庭所得比重百分之五十五點三,九十三年所得總額扣除利息支出及經常移轉支出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八十九點一萬元,較九十二年增百分之點一,近十年平均年增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主計處指出,九十三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六十九點三萬元,近十年平均年增率百分之二點四,以居住相關支出為主。九十三平均每戶家庭平均花費在食物費用為十六點四萬元、衣物二點四萬元、居住十八點六萬元、行八點七萬元、育樂醫療十八點二萬元、其他五萬元,以行跟育樂醫療近十年平均年增率成長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