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雲彰地區地層下陷,主因為超量抽用地下水,經建會近期完成具體解決方案,從灌溉用水、養殖用水,及民生、工業用水等三種不同產業活動,採取不同強制程度公權力措施。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雲林、彰化地區地層下陷,主要下陷區域已由早期主要分布在沿海區域,近年來移入內陸地區,嚴重影響高鐵行車安全及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
經建會完成「雲彰地區長期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區別不同產業活動(灌溉、養殖、工商)、不同的抽水範圍(深井、淺井)而採取不同強制程度公權力措施。
灌溉用水部分,官員表示,對產業結構影響大,因此,將採取政府投資供水設施、增供地面水源;獎勵抽用地下水灌溉的農田休耕等策略。
養殖用水部分,面積約一百平方公里,養殖業對於地下水的依賴,短期間內尚無法以地面水替代。
民生、工業用水部分,官員表示,對於民生、工業用水減抽地下水策略主軸為「統籌由自來水系統供應所需用水,在不影響既有生產活動原則下,全面納管,強制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