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報導】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陳水扁依然否認教唆,指係當時總統府幕僚共同建議作出虛假的證詞,同時聲請傳喚吳淑珍出庭作證。另一方面,陳水扁夫婦收賄協助陳敏薰買官案,被控貪汙確定,台北地檢署日前首度將吳淑珍存放在胞兄吳景茂人頭帳戶中的一千萬元轉進國庫。
台北地檢署在買官案確定後,凍結吳景茂設於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的帳戶,執行檢察官日前發函彰銀民生分行,附帶確定判決相關文件及執行命令書,要求彰銀民生分行將該帳戶內的一千萬元轉入國庫,完成扁案第一筆犯罪所得沒收的工作。
台北地檢署未來執行工作,包括扁、珍在龍潭案中的犯罪所得約三億元沒入,以及兩人被併科罰金的三億零八百萬元,執法手續繁複,牽涉複雜的法律問題,由於扁案案情空前絕後,須科處的金額巨大,為確保執法的正當性,檢方已多方請教熟稔執行業務的法界人士提供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