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左)與孫翠鳳粉墨登場,拍攝用藥安全宣導短片,呼籲民眾對藥品要有正確的概念。圖/記者張雅雯
【記者張雅雯特稿】在不少廣告中,常見藝人現身說法要民眾「相信他」,描述這個食品或化粧品,對疾病困擾「有效果」,雖然目前《公平交易法》可將代言人比照業者負同等責任,但是實質認定不易,因此,不少藝人仍前仆後繼代言,繼續成為誇大療效的幫兇。
相較之下,明華園當家小生孫翠鳳替衛生署宣導「用藥五不」,令人敬佩的不只是她常接這類公益代言,而是她愛惜自己羽毛,她坦言以明華園的名氣,的確有許多廠商捧著鈔票上門,希望她美言幾句,但是她認為名譽比賺錢更重要,所以心中始終有一把尺,那就是「藥品是治療用,須經醫事人員處方」,因此產品若假保健之名、卻要暗示有療效,她寧可把這筆代言費往外推。
不少藝人被指涉及誇大療效時,莫不大聲喊冤「不知情」,或是再三辯解「沒說治療這兩字」,或許在法律認定上,真的很難論定他們的責任,但是公眾人物的道德感,不應只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尤其是攸關健康的權益。
生財要有道,我們永遠無法杜絕檯面下的黑心廠商、無法確保每個人具備正確的用藥概念,但是檯面上的公眾人物,都是一定程度的知識分子,期許更多藝人像孫翠鳳,懂得自我節制,不要濫用自己的影響力與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