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歲出減列八千萬元,改列為四百零四點五五億元,全數以舉債支應。水利署官員表示,包括新北市塔寮坑溪、台南市三爺溪、高雄市典寶溪等九十五個指標水系,將作為治水代表典範。
行政院根據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分三階段共計八年編列一千一百六十億元特別預算,第三期時間為今年起三年,內容包括雨水下水道、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農田排水、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等,主要將用在水患治理工程與用地徵收、應急工程等項目。
水利署官員說,特別預算治水範圍,就水利署主管部分,包括三十五條河川、二百四十四個排水系統;第三階段為「收斂」期,將挑選出九十五個排水系統作為指標,來呈現預別預算的執行成果。
水利署官員強調,特別預算在第一、二階段,主要投資在工程措施,但氣候變遷的因應,需要強化非工程措施,所以在第三階段要興建區域防洪指揮中心,並興建滯洪池。
立法院昨天也三讀通過修正《船員法》,嚴格規範船長及船員,未來有毒品、槍砲彈藥或走私前科者,皆不得擔任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及船員。朝野協商主持人立委楊麗環表示,這是發展海上觀光、加強海上安全非常重要的一次修正。
此外,立院朝野協商昨天傍晚簽字達成協議,增訂預算法條文,未來包括政府機關、政府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營事業、政府基金占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均不得進行置入性行銷,今天可望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