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績優選手 政府補助薪水 |2010.12.17 語音朗讀 77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獎助條例》草案,未來企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從事運動推展、服務相關工作,將由政府補助其薪資百分之三十,每人累計補助期間以五年為限。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企業對運動團體捐贈,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與財政部溝通後,擴大到個人部分,如高爾夫球選手曾雅妮等人,以培養優秀體育選手。 前一篇文章 【新聞集錦】 下一篇文章 101跨年煙火 狂燒288秒 熱門新聞 01【詩】很遠的那邊2025.11.2402【歲時.節氣】小雪──霜風一夜落寒林2025.11.2003COP30首份草案 重啟化石燃料戰場2025.11.2004佛大蔬食系 國際廚藝賽獲銀、銅牌2025.11.2005新營講堂慢活閱讀 佛光家庭享受走讀趣2025.11.2006【愛的關鍵字】 老壯世代的共居挑戰2025.11.2007世界兒童人權日 照亮孩童未來 2025.11.2008【分享時刻】荷花與火車2025.11.2009北島佛光山三皈五戒 點亮自性開啟智慧2025.11.2010急凍限定 罕見霜花短暫綻放 2025.11.2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郵局領現萬元 首日逾44萬人前10月5475萬美元 我無人機出口 激增11.4倍成大科研火箭 發射成功衝破鳥籠 公投綁大選回歸政院版財劃法 1.2兆挹注地方鄭黃會 促2026選戰藍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