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有財產局鬆綁法規,未來如桃園機場、台大醫院等,可能提供場地委外經營,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可把不動產委託給二房東招商經營,以提高管理效率。
為活化運用國有資產,國產局去年訂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範國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的原則。其中第十一點限制承租人不可以再行轉租、或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以防止被二房東賺一手降低政府收入。
國產局副局長張璠表示,國產局到各機關檢查國有不動產發現,雖然少了「二房東」,租金收益提高,但行政管理的支出也增加,兩者相較,其實並沒有賺到。
張璠舉例,台大醫院光是醫護人員就有五千多人,加上住院病人、家屬等,院內招租商機相當龐大,但院內可切分為三十、四十家小商店,如果都由院方一一公告招標,人力成本相對提高。
另外,如民航局的各航站,台大、清大等國立大學校園也是有類似台大醫院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