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吉林路一處大樓住戶,對台電設置在大樓地下室的「怪怪箱子」長年都有疑懼,向台北市議員陳情發現竟是「高壓開關箱」。議員再追查,北市一萬五千四百多處大樓地下室都有類似配電裝置,要求台電公布電壓、年限與使用狀況。
台電總經理李漢申昨天指出,根據經濟部核定的台電營業規則,新增建築物只要符合相關標準,就得要有供建築自用的配電裝置,這項裝置大多與建照審核時一併進行,可能因為如此,很多民眾不知道自己所住的大樓底下有配電裝置。
他指出,進入配電裝置的電壓,有兩萬兩千伏特或一萬一千伏特,完全是供大樓內住戶使用,並不會轉供給大樓之外的住戶使用;目前只有老舊社區,因為住家等建築物都是早年興建,配電裝置只好安置在附近道路旁。
依規定,若居民打算遷走配電裝置,須在大樓基地內找到合適地點,經台電審核許可,才能遷移,費用由台電與業主各付一半。
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等人要求,台電應公布一萬五千四百一十九處高壓開關箱的使用情況,如有供應大樓之外電力的大型設備,應比照回饋,「不然就遷到公家場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