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旦發生風或水災,車子泡水或被吹走,雖然車主事先有保汽車附加颱風洪水險,但因被保險「本體」已不在,產險公司可不賠。
目前產險業已提供兩大類汽車天災險供選擇,一種是要先購買車體損失險主約,再附加颱風、洪水、地震條款,車主投保後,只要發生颱風、洪水等天災,造成汽車泡水損失,或因風災,路樹或招牌倒塌砸損汽車都在承保範圍內。
第二種選擇是單純投保「汽車天災險車主可單獨購買主約,保障標的就是針對風災造成汽車泡水或因雨讓汽車積水。
富邦產險表示,單獨針對泡水車提供補償損失,車主可不用先投保車體險就可承保;但不管那一類保單,消費者要注意,如果愛車,被颱風吹走或流失,導致投保汽車無法尋獲,產險公司都可以主張被保險「本體」已不在,可以不理賠。
但如果汽車是停在水門外停車場或疏洪道上,來不及開進來,造成泡水損失,就要看情況,有產險公司主張有道德風險不賠,但有些則同意理賠。
根據統計,去年國內加保颱風洪水險的保單件數只有二萬一千四百一十四件,與上年度的一萬九千九百六十六件相較,投保件數已有百分之七的微幅成長;不過,目前國內登記車輛是六百五十萬輛,因此,整體汽車附加颱風洪水險的投保率僅千分之三點二,不到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