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失業給付是部分失業者救急的錢,卻有不少人「不拿白不拿」,勞委會有意提高領取門檻;現在拿兩份求職遭拒的證明,就可申請到失業給付,未來就服站會繼續推介工作,失業民眾要再被拒絕才能領失業給付。
根據勞保局統計,今年六月失業給付的件數還有四萬多件,金額約八億一千多萬元。非自願失業者,第一次到職訓局就服站登記,會收到工作推介,若沒有求職成功,之後每個月再次到就服站認定,只要出示兩份求職遭拒的證明,表示自己有求職意願但找不到工作,就可以繼續領失業給付,但部分失業者以不實的求職證明領失業給付。
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金融海嘯時工作機會少,就服站能推介的工作不多,但現在工作機會多,就服站應恢復積極推介工作的功能。林三貴說,國人應跳脫失業給付的「保險」觀念,而要把失業給付看成一種鼓勵找工作的「尋職津貼」,失業者找到工作的月薪加上提早就業津貼,比枯坐只領失業給付的金額高。
林三貴他強調,這項措施目前並沒有訂全面實施的日期,會先與民眾溝通觀念,「不是不給錢,而是想多幫助失業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