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環保署昨天公布新規定,未來凡廢汙水排放每天達一萬公噸以上的工業區汙水下水道系統,必須設置放流水的自動監測和連線設施,讓汙水資訊能充分紀錄揭露。
國內近期因工業廠區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汙染案頻傳,尤以先前台塑仁武廠汙染案為甚,引發國人高度關注。
環保署規定,廢污水排放量每日達一萬公噸以上的工業區,或經環評審查同意開發設置的工業區汙水下水道系統,在環保機關通知後一年內應完成設置放流水自動監測和連線設施。
環保署要求上述大型工廠應於汙水處理廠進、放流口設置水量計量設施,並在放流口設置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探測水溫、pH值、導電度等要求項目,並裝設攝錄影監視系統,相關數據或影像須以網路傳輸至環保署,以供官方或民眾即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