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一年約用掉十五億個飲料杯,為了從源頭減量,環保署與連鎖業者洽談合作,下月一日起,速食、咖啡飲品、超商等業者將擴大試辦「自備環保杯享優惠」,希望能在明年元旦起全面實施。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許智倫表示,統計全台使用拋棄式飲料杯業者約有一百一十多個品牌,門市、分店共約一萬五千家,一年約用掉十五億個飲料杯。
為擴大推行「飲料杯源頭減量」政策,環保署最近與連鎖業者協商,獲得支持。許智倫說,約有七成五的業者,同意配合鼓勵消費者改用環保杯;這七成五的業者當中,也有少數已經開時實施一段時間。
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秘書長洪雅齡也指出,「知名業者都是乖寶寶!」已有跨國餐飲企業向外國總公司取得認可,最快下月一日試辦自備環保杯優惠。
目前除了統一、全家、星巴克、OK等業者提供現金折扣給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未來速食店龍頭麥當勞、肯德基也會跟進。
據環保署調查,業者願意提供的獎勵,以折扣現金最多,從兩元至十元不等,其次是「集點換飲料」,例如消費者自備環保杯購買飲料,可獲一點,集滿十點能再換一杯免費飲料。
許智倫說,一個拋棄式飲料杯成本約一元,雖然給消費者兩元折扣似乎倒虧,但對企業形象有加分作用,帶來無形收益不見得不划算。
環保署預估,一旦全面實施後,約有三成消費者會隨身攜帶杯子購買飲品,每年約可節省近五億個飲料杯。
不過,許智倫坦承,實務上是有些困難要解決,譬如飲料機器的尺寸與消費者自備杯子杯口尺寸不合、自備杯子若沒洗乾淨造成消費者拉肚子的責任歸屬問題等,都需要宣導,並對員工做教育訓練。
洪雅齡也說,推行環保杯確實有許多實際的問題要克服,例如熱咖啡溫度相當高,如果消費者自備的飲料杯耐熱性不夠,遇熱釋出有害人體的物質,或不小心被燙傷,那又該如何處置?商家該負責嗎?
洪雅齡建議,環保署應該統一制訂環保杯材質標準,做為消費者購買時的參考依據,不論裝冷飲、熱飲,都可適用,以免安全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