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喜愛將指甲塗得花花綠綠的人小心了,消基會昨天公布指甲油成分、標示調查,結果發現市售指甲油的成分都是有害人體的成分,嚴重者恐致癌,而且商家多未標示這些損害健康的成分,也沒有加註警語,消費者需提高警覺。專家建議,指甲油最好少用,若不得已一定要用,以一周一次為限。
消基會日前隨機購買藥妝店、禮品店、十元商品店等地方的指甲油,進行成分、標示分析,結果發現,指甲油最普遍的成分是醋酸丁酯,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表示,醋酸丁酯是作為溶劑使用,大部分指甲油中都有此成分,可能導致暈眩、乾眼、皮膚及呼吸道刺激、乾燥。
另外,有些產品含有對甲苯磺胺,則是抗菌用,此成分可能釋出甲醛,吳家誠說,甲醛可能造成肝癌、肺癌、淋巴癌等,對人體是一大傷害;而異丙醇是高可燃性溶劑,對眼睛和皮膚可能造成刺激。醋酸丁酯對甲苯磺胺、異丙醇都是有機溶劑,有機溶劑易揮發,可能因此對肺部、腦神經造成傷害;他呼籲消費者使用指甲油應遠離口鼻,在通風處使用。
消基會秘書長黃宜騰說,指甲油的商品成分對身體危害大,但是這次調查卻發現,大部分商品都沒有完整標示,尤其價格愈低廉的產品,標籤不合格的比率越高,甚至連製造廠商、使用期限都沒有標示,且有六到七成產品沒有加註警語,黃宜騰呼籲,業者需加強標示,政府相關單位也需盡速訂定指甲油或相關化妝品的化學成分限量標準,並積極引導業者使用無毒性或低毒性成分,以維護消費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