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去年九月在演唱會上假唱的歌手方梓媛和殷有璨,有關部門經調查後,決定各罰人民幣五萬元(約新台幣二十三萬),這是中國首例因假唱被罰的案例。
中國文藝演出時對嘴假唱的現象時有所聞,北京奧運開幕式林妙可被曝光假唱後,有關當局在二○○八年十二月頒布假唱的禁令。
方梓媛和殷有璨這起假唱案由中國文化部重點督辦,四川省公安廳也介入蒐證、確認當事人身分,最後由四川省文化廳調查取證,認定兩人「以假唱欺騙觀眾的違規事實」。
廣州南方都市報說,專家鑑定後,認定兩位歌手在演唱時,麥克風沒有信號,「證實是用事先錄好的歌曲代替現場演唱,屬於假唱。」
方梓媛和殷有璨今年二月公開道歉,並向媒體叫屈,表示剛從學校畢業,沒有收入,還是「北漂一族」(其他地方到北京生活,但沒有北京戶口的人群),在北京生存都很困難,全靠父母資助。
面對五萬罰款,兩人都說繳不起,希望雙流縣當局能「打個欠條,爭取在兩年內,我們去拍戲、打工掙錢交完,看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