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防治地層下陷有成,經濟部水利署昨天指出,台灣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的面積已減少至五百三十公頃,為最嚴重時期的三分之一,目前主要下陷地區集中在雲林縣。對此,農委會決定推動全新「種水」計畫,全面解決超抽地下水問題。
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政府自民國八十四年起陸續推動地層下陷防治方案,九十四年起又針對下陷嚴重的彰化雲林地區,辦理「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雲林縣境高鐵沿線三公里公有合法水井封移計畫」及「彰化大城公有水井封停計畫」。
據水利署分析,九十年地層下陷最嚴重時,下陷總面積多達一千五百三十九公頃,去年底已降至五百三十公頃,最大下陷速率也由十七點六公分降至七點四公分,顯示防治計畫已收到成效。目前地層下陷面積以雲林縣四百一十四公頃最多,其餘散落在彰化、嘉義及台南等縣。
為解決雲林地層下陷問題,農委會提出新的「種水」計畫。官員說明,所謂「種水」,是利用休耕或荒廢農地,在豐水期將水源引入涵養,讓水源大量滲透至土地中,待枯水期時,農民就有更多的地下水源可使用,未來將選擇大面積水田加高田埂、增加蓄水深度。
農委會表示,根據調查,一公頃水田入滲一百公分,可涵養一萬噸水;農委會多年前曾在雲林進行二公頃小面積實驗,將田埂從原先的二十五公分加高到四十公分,水田的蓄水深度從十至十五公分增加到二十五公分。實驗發現,每個地方的種水方式不盡相同,以超抽地下水嚴重的雲林、彰化來說,當地地下水層有四層樓高,但仍不敷使用,以致地層下陷,因此當地若要種水,要選擇濁水溪上方沖積扇的「扇頂」,並在豐水期涵養大量水源,這才足以補充地下水的耗損,供下游耕作使用。
農委會也坦承,目前水田灌溉系統是灌溉水從高處往低處自然流動,一旦把田埂加高、水田加深,現有灌溉系統必須重新設計,要投入更多成本,農委會將全力爭取預算推廣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