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如果你在四月十日前加入債務協商平台,但在五月十日、首期繳費時來不及繳錢,還有「寬限期」。銀行公會已將首繳時間延長二周,今天還可以還錢。
因銀行公會金融債務協商機制,在今年四月十日前,提供一個月免息、免催收優惠。原先外界以首期繳費情況,做為觀察卡債族還款能力的重要依據,但目前為止,金額及數量都沒有出爐。
四月加入協商機制的部分卡債族,在進入銀行公會協商平台後,只要「一期沒繳」,卡債族就會被視為違約、毀諾;因此,銀行公會特地延長五月十日的首期繳款截止日,往後延二周,一直到今日,繳錢都來得及。
金管會日前也公布,自協商機制實施以來,到五月十二日為止,已受理申請件數約十五萬三千多件,協商成功件數為十三萬五百件。
根據銀行的自行統計,在五月十日第一波繳款截止時,最大債權銀行、台新銀行約收到一萬一千多筆繳費為最多。但因其中還有其他銀行的債權,所以,還要經過財金公司重新分配後,才能確定最後的總筆數和繳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