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藥局會設置藥品回收筒,將過期藥品集中銷毀。王燕華攝
家中沒吃完、沒用完的藥品,該當作一般垃圾清運?還是沖到馬桶內眼不見為淨?或是把慢性病處方藥送給症狀雷同的親友?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連瑞猛表示,以上這些作法都不正確,他提醒民眾,藥品不分劑型都必須回收,否則會造成環境污染;處方藥品未經過醫師處置就隨意使用,不但未必有同等療效,反而容易產生風險。
國人就醫方便、自行到藥局買藥也很容易,統計顯示,國人用藥量是美國人的七點二倍,連帶的,「剩藥」量也十分驚人。
藥師公會全聯會曾進行三萬三千份問卷調查,以了解民眾如何處理剩餘的藥品,結果有百分之六十一點五的人「直接丟垃圾桶」、百分之四點三的人選擇「沖到馬桶中」,還有百分之二點九的人「轉送親友使用」,只有百分之十六的人會「拿回藥局或醫療院所回收」。
連瑞猛表示,一定效期內的藥品對人體有幫助,但過期藥品某個程度就是個「毒物」,應該回收,送到特殊焚化爐焚化,就連廢氣都要經過毒氣處理才能排放,若當做一般垃圾來處理,任意掩埋或焚燒,會造成環境二度污染,間接影響人體健康;更別說透過馬桶沖入水源的藥品,除了已知一些荷爾蒙藥物對水中生物造成的影響,像抗癌、化療等藥物具有毒性,還有普遍使用的抗生素,若被隨意棄置在環境中,可能產生抗藥性的問題。
但話說回來,每個藥局或醫療院所都接受回收藥品嗎?連瑞猛表示:「醫院比較普遍。」他指出國內雖有七千多個藥局,但是政府尚未建立一套上軌道的回收機制,加上回收藥品比照廢棄醫療器材要特殊處理,需花費一筆不少的費用,因此藥局若不是配合縣市政府的計畫案執行回收,較不主動受理;但也有少數藥局願意自發性受理民眾拿來回收的藥品,代為送到醫院處理。
台北市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陳立奇指出,回收民眾剩餘的藥品後,不論這個藥品保存好壞,一定會執行銷毀,包括仁愛、中興、和平等院區均設有藥品回收箱,不過曾發現有民眾疑似從回收箱偷取藥品,不論是為了自己使用或想不法圖利,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此回收箱不一定會擺出來,但民眾只要把回收藥品拿去領藥窗口,院方均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