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自去年一月十一日實施<菸害防制法>新制,大大提升無菸環境的規範,不過不少民眾仍一知半解,董氏基金會從接獲的檢舉案件中,歸納出下列五大迷思:
迷思一:我們公司常常只有兩人在,老闆則在他專屬的辦公室抽菸,這樣不違反三人以上的禁菸規定?
正解:依法令規定,只要是登記三人以上的公司,工作場所室內就是全面禁菸範圍,而不是以室內人數來計算;此外,老闆的辦公室雖然有隔間,但依然屬於室內公共場所裡的空間,還是禁菸範圍。
迷思二:網咖禁菸會影響生意?
正解:網咖並不是禁菸規範的例外場所,尤其許多玩家幾乎泡一整天,更應該落實室內全面禁菸的規定。雖然有少數網咖業者,認為網咖禁菸會沒有生意,而放縱少數客人違規抽菸,但事實上,台灣成人吸菸率只有兩成,八成的客群是不吸菸者,網咖確實依法執行禁菸,不但可以掌握大部分的客源,也不會因放任吸菸而可能害客人受罰。
迷思三:商家提供紙杯給客人丟菸蒂,不環保又違法?
正解:法令明確規定,「業者不得在禁菸場所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除了菸品、菸灰缸、打火機之外,如果以紙杯、水杯或濕紙巾加紙盤充當熄菸具,仍舊視為菸灰缸的用途,理應禁止。此外,亂丟菸蒂的壞習慣,早有取締的罰則,只是不容易抓現行犯,還需要進一步宣導環保概念,但商家如果能配合推動無菸環境,沒有吸菸的人,也就不會有菸蒂的問題。
迷思四:餐廳只要晚上九點後就可以開放吸菸?
正解:依法令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室內公共場所」就屬於禁菸範圍,一般餐廳屬於室內全面禁菸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負壓式吸菸室,但絕對不是以時間作為開放條件。目前法令上沒有禁菸規範的餐飲場所只有兩種,其一為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店;其二為晚上九點以後才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入的酒吧。
迷思五:夜店可以抽菸,也可以進行菸品促銷?
正解:依法令規定,菸品不得廣告或促銷,因此即使晚上九點後營業的酒吧不在禁菸規範內,但如果店內透過遊戲活動或菸促小姐熱舞,吸引消費者注意或誘使購買菸品,同樣是違法行為,台北市衛生局去年就因此對全球最大的菲力普摩里斯菸草公司,開出五百萬元的違法高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