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部昨日表示,近來發現部分納稅義務人誤將網路申報試算表當作申報書使用,呼籲納稅義務人須多加注意。
五月報稅以來,各地國稅局都發現有納稅義務人將「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試算表」當作申報書,郵寄到國稅局辦理申報。
財政部表示,由於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提供的試算表資料,是供納稅義務人檢核使用,不得替代人工申報書或二維條碼申報書辦理申報。
財政部指出,綜所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提供的『列印試算表』功能,主要在提供採用網路申報者上傳前,對各項申報資料,包含申報書及附件內容,作檢核使用。
若納稅義務人已在網路完成上傳申報,僅須於六月月十二日(六月十日適逢假日順延)前,將應檢送的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單據,逕寄戶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遞送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即可,不須檢送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