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日前宣布規畫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據勞委會調查,如果政府願意發放留職停薪津貼,去年領取勞保生育給付的七萬餘名生育婦女中,至少有近五成婦女願意申請育嬰假,另外男性請育嬰假,也可領育嬰津貼。
勞委會表示,根據各國婦女勞動參與率顯示,台灣婦女勞動參與率在二十九歲之後就開始一路往下降,與日本、韓國、美國等國家婦女勞參率從五十歲才略為走下坡差異甚大,主要原因在於很多婦女在二十九、三十歲後因結婚、生育等因素,被迫離開職場,以致婦女參與率偏低。
勞委會強調,對於育嬰津貼採總平均投保薪資一半,或是個人平均投保薪資一半,勞委會強調將開放討論,尚未定論。
另外,勞委會表示,津貼給付如果領太久,可能反而造成婦女無法重返職場,因此一般認為給半年較為可行。
雖然只領投保薪資一半,但估計職業婦女可因此省下請保母每個月所需的二萬元,再加上一半投保薪資,一個月實質保障達三萬四千元,與原來薪水相差不多。
勞委會表示,因此出現的職場人力空窗期,勞委會將加速修訂「派遣勞工保護法」,鼓勵企業以派遣人力暫為補充人力,確保婦女回到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