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H實現歐巴馬承諾 批准第一批13個細胞株 哈佛、洛克斐勒大學私人資金製造 無違國會禁令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政府批准第一批十三個人類胚胎幹細胞株,允許研究員以納稅人的錢,使用這些細胞株進行研究,實現歐巴馬總統今年三月提出的承諾。
美國國家衛生總署(NIH)署長柯林斯(Francis Collins)二日說,這批幹細胞株是由哈佛大學和紐約洛克斐勒大學的兩名研究員使用私人資金製造。哈佛幹細胞研究所的戴利(George Daley)博士製造了當中的十一個細胞株,他的實驗室使用私人捐款,從二○○六年開始製造幹細胞,他樂見NIH解禁,「這對我的研究是很大的鼓勵。」
因涉及倫理和複製人等重大問題,過去美國政府強力反對「人類幹細胞研究」,布希政府尤其嚴格立法禁止相關預算。二○○一年八月,時任美國總統的布希宣布,政府經費僅贊助當時已有的二十一株幹細胞研究。歐巴馬今年三月解除禁令,允許研究員使用聯邦經費研究其他人製造的細胞;歐巴馬不能解除國會Dickey-Wicker修正案的限制,後者禁止使用聯邦經費來製造幹細胞。
NIH成立委員會來決定那些細胞株符合嚴格的倫理限制,例如必須使用捐給不育診所剩下的胚胎製造細胞,精卵提供者必須簽署詳細的同意表。
幹細胞是人體終極的種細胞(master cells),它們組成胚胎,且有能力分化成人體所有的細胞和組織。僅從技術面而言,以胚胎幹細胞培養人體組織和器官以治療疾病、修復損害是最理想的,科學家希望利用幹細胞改變醫學。反對者則認為,不管任何理由,摧毀人類胚胎都是不對的。
柯林斯表示,NIH批准的細胞株是可接受的折衷做法,「我想多數民眾的廣泛共識,是這種倫理上可接受的幹細胞研究應該進行。」柯林斯指出,首批十三個細胞株是很簡單明暸的個案,另外正在考慮九十六個細胞株,未來幾天可能還會批准更多。
波士頓兒童醫院已申請了十一株,紐約的大學機構申請了兩株;據了解,目前仍有九十六株尚在審查,外界預期有更多幹細胞將獲批准。柯林斯說,NIH提撥兩千萬美元予三十多項與胚胎幹細胞相關的計畫,現在研究員可以申請取得細胞、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