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擬對賴帳的債務人強行限制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搭飛機、購車買房等九種行為。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上月二十一日公布「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最高法院表示,近年來一些被執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另一方面又從事各種高消費行為,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意見稿規定,債務人禁止下列高消費項目:乘坐飛機、軟臥列車、三等以上艙位輪船等交通工具;上諸如高爾夫球場、三溫暖等高級娛樂場所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裝修房屋;租賃高級辦公室、公寓
;購買或包租轎車;出外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校;購買高額人身保險;其他非必須的高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