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在政府大力宣導下,高雄市的資源回收績效居全國之冠,民眾配合垃圾分類功不可沒。高雄市議員李喬如昨日表示,市民都在當市府的臨時工,增加垃圾回收及變賣收入,市府卻沒有回饋,要求市府調降隨水費徵收的垃圾清運處理費以資鼓勵。
李喬如在昨日市議會保安部門質詢時表示,民眾為配合政策,每天要區分四種垃圾,有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還有本月起要推動的塑膠袋分類,如果民眾沒有區分清楚,還得面臨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
她指出,垃圾分類可減輕環保人員工作負擔,也讓焚化爐壽命延長,甚至增加資源回收變賣收入,但是環保局卻未增加對市民權益的回饋,她主張調降高雄市用水每度徵收四元一角的處理費,以資鼓勵民眾協助垃圾分類績效良好的獎勵。
環保局張豐藤表示,隨水費徵收垃圾清運費,每度四元一角的處理費是他擔任局長前就決定,這個收費標準並無法反應實際成本每度九點八元。不過,他承諾願意用其他方式回饋民眾做垃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