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內政部前天召開會議研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除建議四月四日兒童節恢復放假,更出現取消「宗教性節日」的提案,引發不小爭論。內政部表示,基於宗教平等和信仰自由的概念,才有取消宗教節日的想法,但還需討論才能定奪。
目前台灣法定宗教性節日包括佛誕節、道教節,據調查,國內有近百分之四十七的人都自認是佛教徒,有百分之七的人自認為是道教信徒;加上佛教團體向來對社會公益貢獻卓著,如莫拉克風災期間,對救災、重建工作致力甚深,一旦屬這兩大宗教的國定假日遭取消,勢必衝擊不少信徒觀感。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宗教自由是為國際間公認的人權項目,針對特殊宗教訂定國定節日或紀念日,對其他宗教未盡公平,因此會中才討論取消宗教節日。但一切提議尚未定案,未來將邀宗教團體代表和學者專家繼續研議。
此外,在原本條文中,不同族群、團體若有為特殊文化訂定紀念日或節日的需要,依法仍可向內政部申請訂立,前天會中即有訂定媽祖紀念日的提議。內政部民政司表示,將循宗教性紀念日及節日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