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富比世》四百富豪榜(The Forbes 400)的上榜者,手中共握有一兆兩千七百億美元的財富,用「富可敵國」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南韓《朝鮮日報》報導,美國首富比爾蓋茲坐擁五百億美元,其個人財富甚至超過一百四十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GDP),這些國家包括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玻利維亞和烏拉圭等,略低於坦尚尼亞和緬甸。
巴菲特在過去十二個月中身家縮水一百億美元,是這一年度「富比世」四百富豪榜上最大的輸家。儘管如此,他仍擁有四百億美元財富,可與北韓相媲美。
榜上有一位富豪確實「掌管著」一座城市,那就是紐約市長彭博。他的個人財富相當於尚比亞的所有商品與服務總值(約一百七十五億美元)。
土地開發大亨布仁(Donald Bren)是美國加州橘郡的「經營者」,該郡大部分土地都屬於他。其資產遍布橘郡周邊,包括四百七十五座辦公大樓、一百一十五個公寓社區、四十一家零售中心、度假區和新住宅區。擁有一百二十億美元身家的他足以買下海地。
博彩巨頭安德森(Sheldon Adelson)的資產淨值達九十億美元,和大西洋島國巴哈馬GDP相當。全球最大拍賣市場eBay創始人歐米亞(Pierre Omidyar)有五十五億美元身家,與索馬利亞的GDP相當。
曾執導和製作《星際大戰》、《法櫃奇兵》系列影片的喬治盧卡斯,擁三十億美元財富,和南美的蓋亞那的GDP不相上下。
對沖基金創始人紹爾(David Shaw)資產淨值達二十五億美元,堪比貝里斯。投資人鮑森(John Paulson)趁房地產泡沫和二○○七年次貸泡沫而大賺一筆,他的資產淨值已達六十八億美元,可與摩納哥GDP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