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七日首次審議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對備受爭議「 四分之一條款」作出重大修改。草案如獲通過,未來中國農民與城市居民將共同擁有平等的選舉權。
按照中國現行選舉法規定,農村和城市每一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並不相同,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於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中國學界稱為「四分之一條款」,民間通稱「四個農民頂一個市民」。
新草案規定,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個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
隨著國情的發展變化,中國曾幾經更改城鄉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一九五三年選舉法制定之初,農村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是城市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數的八倍,即八比一。
一九七九年重新修訂時,比例依舊。一九九五年修改選舉法時,將這一比例改為四比一,即農村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數的四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