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雋綜合外電報導】德國總理、也是德國基督徒民主聯盟領袖梅克爾,近日接見基督教媒體時,強調歐盟「反歧視法案」主要在保障某些特殊群體的權益,包括宗教信仰自由。
反歧視法案主要是促進平等、保障某些特殊群體的權益,例如老人、少年、婦女及特殊需要人士,皆享有同等權利及機會。
現年五十五歲的梅克爾,成長於東德虔誠的基督教家庭,從小被教導要信靠神,度過艱難時刻,面對未來要有信心。
二○○六年開始實施的《平等待遇法》(AGG),通稱「反歧視法」,包括歐盟對反歧視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在招聘時,雇主不得歧視種族、民族、性別、宗教、殘疾、年齡與性取向。受到歧視的員工首先可以向上級或專管人員提出投訴,在某些情況下,受到歧視的員工可以拒絕工作,直到歧視被消除。
歐盟反歧視法,是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發展而成,經過半個世紀的努力,現已成為全球反歧視法律體系最發達的地區,其保護體系從最初的性別發展到待遇平等、全面的就業平等,公共服務等社會領域的普遍平等,為各成員國的反歧視建構了完善的整體架構。